北市都發局宣布,今年度「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」即起受理申請,到今年12月31日止,符合申請資格者每月最高可獲得1500元的租屋補助。
都發局表示,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的申請資格,具備北市列冊的低收入戶身份外,需為租賃房屋之承租人,另外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,且未領有政府發給之其他租金補貼;申請人所租房屋需作為住宅使用(以建物登記資料主要用途或房屋稅單之使用情形認定),但該房屋不得位於工業區或為違法出租。
都發局提醒,有租屋補助需求的低收入戶市民可把握申請時間,備妥申請書、有效期限內的低收入戶卡正反面影本、戶口名簿影本、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、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及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等文件,親送或掛號郵寄向該局提出申請,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追溯至申請月份起按月發給補貼,最長可核撥至當年度年底為止。
參考資料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ife/20170112/1033255/%E5%BC%B1%E5%8B%A2%E7%A7%9F%E5%B1%8B%E8%A3%9C%E8%B2%BC%E9%96%8B%E6%94%BE%E7%94%B3%E8%AB%8B%E4%BA%86%E3%80%80%E6%AF%8F%E6%9C%88%E6%9C%80%E9%AB%981500%E5%85%83

